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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儲備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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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紐約聯儲銀行.jpg|230px|thumb|有框|右|紐約聯儲銀行。[http://mypaper.pchome.com.tw/salontw/post/1366000322 原圖鏈接]]]
'''全儲備銀行'''(Full reserve banking),又稱「100%準備金銀行」,是提出替代「部分準備金銀行」在 [[ 銀行 ]] 將被要求保持全額每個儲戶的現金,準備在需要立即撤離。由客戶存入活期存款賬戶,將不會被借貸,因這部份法律上需要保留完整的存款,以滿足由[[銀行]]支付的潛在需求。這種系統的建議一般不放在不屬於按需支付存款限制的定期存款。
==概述==
'''全儲備銀行'''的現狀可以觀察到的是,當前,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需要全面準備金銀行業務。儘管在一些國家(例如[[冰島]]和[[美國]])的政府已考慮實施全額準備金銀行業務以避免未來的 [[ 金融危機 ]] ,但以全額準備金率運營的銀行通常是通過選擇或通過合同進行的。<ref>[https://www.ft.com/content/6773cec8-deaf-11e4-8a01-00144feab7de?mhq5j=e3 冰島對小額儲備銀行的大膽襲擊]《金融時報》</ref>2018年,瑞士對主權貨幣倡議進行了投票,該倡議擁有全面的儲備銀行業務,這是其提議的瑞士貨幣體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措施被壓倒性地否決了。
過去,尤其是在1935年,包括歐文·費舍爾(Irving Fisher)在內的一組經濟學家提出了包括全額準備金銀行業務在內的貨幣改革,以應對大蕭條。最近,在大蕭條之後,人們重新產生了興趣。
==現有系統==
===規定金融機構儲備金要求===
作為 [[ 美 利堅合眾 國 ]] 中央銀行的美聯儲(Federal Reserve)規定了儲備金要求,這是合法持有的銀行存款中一定比例的銀行存款。商業銀行,儲蓄銀行,儲蓄和[[貸款]]協會以及信用合作社必須注意準備金要求。通過降低準備金要求,美聯儲實行擴張性貨幣政策,並通過增加準備金要求實施收縮性[[貨幣]]政策。減少準備金要求可以提高流動性和貨幣流動性,以促進經濟增長。<ref>[https://www.thebalance.com/reserve-requirement-3305883 銀行如何在您存入的每10美元中藉出9美元]平衡the balance </ref>所需準備金餘額除以商業存款總額,整體貸款不良率。<ref>[https://fred.stlouisfed.org/series/DPSACBW027SBOG 存款,所有商業銀行”]FRED,聖路易斯聯邦儲備銀行</ref>EffRR:有效準備金率。DR:拖欠率。
在美國,歐洲和其他現代化經濟體中,大約95%的貨幣供應量由銀行私人持有,作為活期存款。
===左右金融體系動向===
英國《金融時報》首席經濟學評論員馬丁•沃爾夫(Martin Wolf)認為,許多人對銀行的行為有根本上的錯誤和過於簡化的觀念。勞倫斯·科特里科夫(Laurence Kotlikoff)和愛德華·利默(Edward Leamer)在題為“我們可以信任的銀行系統”的論文中表示同意,認為當前的金融體係並未產生應歸因於其的利益。銀行不是簡單地從儲戶那裡借錢來進行投資和生產貸款,而是將“金錢”作為穩定的負債持有,實際上,銀行為了獲得現有資產而越來越多地創造信貸。 [[ 華爾街 ]] 不再像實際的生產力和投資籌集資金,也不產生合理的資產價格,而是變得像賭場,賭場的[[證券]]交易量飛速增長,而對投資率或經濟增長沒有積極影響。信貸銀行和債務銀行在確定經濟面對危機的脆弱程度方面發揮了作用。例如,華爾街通過為超出預算限制的數百萬抵押貸款融資而造成了房地產泡沫,從而使產出減少了10%。
==觀看次數==
===貨幣供應問題===
在銀行的奧秘,穆雷·羅斯巴德認為,合法化的部分準備金銀行給了銀行“全權”創造貨幣憑空的。在[[大蕭條]]之後製定了《 [[ 芝加哥 ]] 計劃》的經濟學家認為,允許銀行擁有部分準備金,會通過改變放出的貸款量來確定流通量,從而使銀行掌握了過多的權力。<ref>[https://houseofdebt.org/100-reserve-banking-the-history/ 100%儲備銀行業務-歷史]債務之屋</ref>
===儲備金是銀行欺詐嗎?===
存款銀行家發行假的倉庫收據而沒有實際持有的資產支持時,便成為 [[ 貸款 ]][[ 銀行家 ]] ,從而構成欺詐。羅斯巴德將這種做法比喻為偽造,因為貸款銀行從公眾那裡提取資源。然而,布萊恩·卡普蘭(Bryan Caplan)認為,部分準備金銀行業務並不構成欺詐,因為羅斯巴德(Rothbard)自己承認,廣告產品必須簡單地滿足消費者所信該產品的“通用定義”。卡普蘭認為,對活期存款進行貸款是現代銀行的普遍定義的一部分,因此不構成欺詐。
===資產負債表基礎===
===影子銀行和不受監管的機構===
在他們對金融危機影響的論文,經濟學家道格拉斯·W·戴蒙和菲利普H. Dybvig警告說,在全儲備銀行,因為銀行將不會被允許借出存放在需求賬戶中的資金,這個功能會被不受監管的機構接管。不受監管的機構(例如高收益 [[ 債券 ]] 發行人)將接管金融中介和期限轉換的經濟上必要的作用,從而破壞 [[ 金融體系 ]] 的穩定並導致更頻繁的 [[ 金融危機 ]] 。
保羅·克魯格曼(Paul Krugman)在回應各種作家對全額準備金銀行的支持時表示,這一想法“肯定值得一談”,但擔心它將把金融活動推到銀行系統之外,進入管製程度較低的影子銀行系統。<ref>[https://krugman.blogs.nytimes.com/2014/04/26/is-a-banking-ban-the-answer/?_php=true&_type=blogs&_r=0 銀行禁令是答案嗎?]紐約時報</ref>
==錯過問題==
克魯格曼認為,2008年的金融危機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儲戶試圖從商業銀行提取存款的結果,而是大規模影子銀行業務的結果。[33] 由於金融市場似乎比“實體經濟”恢復得更快,克魯格曼認為衰退更多是由於槓桿過剩和家庭資產負債表問題所致。他聲稱,關於商業銀行的全面準備金條例都不會解決這些問題。<ref>[https://krugman.blogs.nytimes.com/2014/04/26/is-a-banking-ban-the-answer/ 銀行禁令是答案嗎?]Paul Krugman博客</ref>
==進一步改革==
Kotlikoff和Leamer提倡有限用途銀行(LPB)的概念,在該概念中,現在為共同基金的銀行將永遠不會失敗,因為它們將被禁止擁有金融資產,並且其借款將僅限於為自己的業務融資。通過建立聯邦金融管理局,其任務是對所有LPB共同基金進行評級,驗證,披露和清算,因此無需將這些任務外包給具有有害激勵作用或缺乏監督的私人實體。還將創建現金共同基金,僅持有與 [[ 美元 ]] 價值掛鉤的 [[ 現金 ]] ,消除銀行擠兌的威脅,並建立[[保險]]共同[[基金]]以償還擁有共同基金一部分人的損失,因為保險公司目前能夠出售旨在為事件提供保險的計劃,而對於這些事件, [[ 保險公司 ]] 將無法償還被保險方遭受的全部損失。作者認為,LPB可以適應任何可能的風險產品,包括信用違約掉期。在LPB下,隨著此類資金向市場公開可用,流動性將增加,這將決定向銀行僱員支付多少費用。
最重要的是,有限目的銀行不會做的是讓任何一家銀行都面臨CDS風險,因為人們而不是銀行將擁有CDS共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