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824
次編輯
變更
斯卡罗
,無編輯摘要
==历史==
大约300多年前,一群卑南族知本社族人南迁进入琅峤,并与当地的排湾族武装冲突。由于拥有强大的组织与武力且又善于使用咒语,当地的排湾族与别族垦民皆纷纷臣服,并以“斯卡罗”称呼这一支外族,斯卡罗一词可能意指“乘轿者”,或是指来自“卡罗”(Qaro)地区的人,即知本社。这一支卑南族称霸 [[ 恒春半岛 ]] 后,逐渐成为拥有原始土地权的统治阶层,形成卑南族当头目统治排湾族庶民的贵族社会。这一支卑南族后来与当地人口多数的排湾族人通婚,渐渐融入并排湾化。[1][2]
对于琅峤地区的原住民,荷兰人认为他们是福尔摩沙岛上所看到最 [[ 文明 ]] 的人,他们穿着得体,妇女穿裙子,长及脚踝,女人甚至遮著胸乳,妓女和奸淫被他们视为非常可耻的事情,且采一夫一妻制。但荷兰人也提到琅峤人的居所又小又难看。
1642年荷兰派兵征讨,斯卡罗被迫臣服,成为半独立实体,“琅峤君主”原先的指派的 [[ 权力 ]] 和生杀大权尽失,也被迫向荷兰人缴纳税项。
台湾清治时期,斯卡罗族所领导的部落联盟被称为“琅峤归化十八社生番”[3] ,一般简之为“ [[ 琅峤下十八社 ]] ”。
于清代被归类为“生番”,然而已经逐渐汉化。公元1867年,清治末期同治年间,美国船难者遭排湾族原住民杀害,即罗发号事件。后来, [[ 美国海军 ]] 远征福尔摩沙,与排湾族展开战斗,但最终美国败逃远征失败。后来由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亲自与大头目卓杞笃交涉,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1874年爆发 [[ 牡丹社事件 ]] ,仅有北方三社对抗日军,当时的大头目潘文杰协助日军安抚番社,牡丹事件后1875年清廷在恒春半岛建立恒春县,琅峤下十八社大部被编入恒春县行政区之中,潘文杰还帮助清廷建造恒春县城,。
日治时期明治年间,斯卡罗已更加 [[ 汉化 ]] 、平地化,因此被台湾总督府归类为“熟番”,视同平地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