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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核武器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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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核武器条约》最早是在2007年由[[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共同向[[联合国]]提交的提案。其类似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BWC),不设核查机制,意即仅希望“禁止核武器的拥有、研发、储存、转移、试验,或是威胁使用”,让核武器“完全非法化”,直接规定任何核武器均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该条约将参照《渥太华公约》和《[[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要求各国销毁所持有的核武器。所以该提案与此前的各种核裁军条约以及《[[核不扩散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完全不同。
《禁止核武器条约》草案中将写入禁止使用核武器等内容,这会影响以核威慑力为核心的[[国际]]安全体系。所以主要拥核国家强烈反对并坚决抵制《条约》的制定,其他拥核国家随之也不参与《条约》的制定 <ref>[https://news.sina.cn/global/szzx/doc-ifykyfwq8095495.d.html?pos=3&vt=4 总是被各国违反的禁止核武器条约 究竟有什么意义 ],手机新浪网,2017-9-18</ref> 。
==历史==
2016年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以126票赞成,38票反对,16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规定2017年启动《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的决议案。该决议案由[[奥地利]]、[[墨西哥]]、[[巴西]]、[[爱尔兰]]、[[南非]]等非拥核国主导提出。决议案表达了对因为使用核武器而导致人道毁灭的担忧,规定各国为制定旨在禁止核武器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而谈判。该决议案规定,《条约》的谈判于2017年3月27日至31日、6月15日至7月7日在纽约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等联合国大会规则展开,非政府组织(NGO)及[[公民社会]]也将参加。
在此次表决中,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123个国家表示赞成。表示反对的38个国家中包括了[[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主要拥核国家。北约28个成员国中仅[[荷兰]]弃权,其他27国全部表示反对。历史上唯一曾遭核武器攻击的国家日本也表示反对。非拥[[核国家]][[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也表示反对。表示弃权的16个国家中包括[[中国]]、[[印度]]、[[巴基斯坦]]等拥核国家 <ref>[https://world.huanqiu.com/article/9CaKrnK3X7L 联合国通过禁止核武器条约 包括五常在内40多国未参与谈判 ],环球网,2017-07-08</ref> 。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