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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贝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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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拾贝惨案.jpeg|有框|右|<big>拾贝惨案</big>[http://image2.sina.com.cn/dy/w/2005-09-12/c1c06eb99b1dce4826e2b45977c7d578.jpg 原图链接][http://news.sina.com.cn/w/2005-09-12/09526922004s.shtml 来自 腾讯网 的图片]]]
==过程==
莫克姆湾的贝类特别是 [[ 鸟蛤 ]] 价值颇高,远销至 [[ 西班牙 ]] 。但是莫克姆湾地区风高浪急,在那里拾贝充满危险,因此,每年都有一大批非法劳工被安排在此拾贝。在此次惨剧发生之前,已经有不少个案是非法劳工在拾贝时被 [[ 海水 ]] 淹没。
2004年2月5日,30多名受非法移民团伙控制的亚裔工人被派往 [[ 莫克姆湾 ]] 捡拾鸟蛤。晚上9时30分左右,突然而来的涨潮把工人们困在海滩上,一名工人用移动电话紧急求救,但是当救援人员来到的时候已经太迟,他们当时只能救出一人,其余的人被潮水吞没。
英国警方接到通知后马上展开大规模的拯救行动,15人被安全转移。但是同时也找到21具遇难者的尸体,还有两人失踪,但是相信他们已经遇难。死者全部都是来自中国的 [[ 非法移民 ]] ,除了一人来自 [[ 辽宁 ]] 之外,其他都是福建人。所有的工人都没有经过拾贝的专业训练,之前也没有任何的工作经验。
2004年6月底,一名 [[ 台湾 ]][[ 留学生 ]] 与朋友们自发性地为受难事件组织了舞龙的纪念活动,其中包括了在莫克姆湾烧王船的祭祀典礼。 遇难者的尸体后来运回中国安葬。截止2010年10月,仍有一位遇难者的尸体还没有找到。
==审讯==
2005年至2006年,西北英格兰普雷斯顿巡回刑事法庭对拾贝惨案中的五名被告进行了半年的审讯。五名被告中包括三名中国人和两名英国人。
主犯是中国籍男子林良仁(时年29岁),他是非法劳工集团的主脑,他安排工人在危险 [[ 环境 ]] 下工作而不提供任何的 [[ 安全 ]] 设施。事发后,他试图逃离现场;在接受警方审讯时,他更试图掩饰自己的真正身份,又威胁生还者不能向警方透露他是雇主。他被控21项杀人罪、协助非法入境罪和共谋妨碍司法罪。在法庭上,他拒不认罪,将责任推给收购鸟蛤的客户。法庭形容他“冷酷无情、见钱眼开”。最终他21条控罪全部成立,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林良仁的女朋友赵小青和堂兄林羡勇被控共谋协助非法入境罪和共谋妨碍司法罪。他们是林良仁的助手,事发后还帮助他逃离现场和威胁生还者向警方提供伪证。最终赵小青被判入狱两年九个月;林羡勇被判入狱四年九个月。
至于经营利物浦海湾渔业有限公司的一对父子——戴维·艾登和小戴卫·艾登被控违反 [[ 移民法 ]] 和劳工法。他们收购林良仁的集团的鸟蛤。控方认为他们明知 [[ 工人 ]] 们是非法劳工,对惨剧负有责任。但是最终这对父子被宣判无罪释放。
==政府反应==
事件发生之后,英国各界都对此高度关注。首相 [[ 托尼·布莱尔 ]] 在下议院发表演说对遇难者表示沉重的哀悼,同时愤怒斥责控制和盘剥 [[ 非法移民 ]] 的犯罪分子。
拾贝惨案使英国正视非法劳工问题,当年就通过了《2004年雇主许可条例》,并且在2005年设立了雇主许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