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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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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图书馆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
乐亭县图书馆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采编室、借书处、报纸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盲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室、成人和少儿休闲区、残疾人阅览室、古籍阅览室及共享工程支中心等服务窗口。设有阅览座席319个,其中少儿阅览室座席51个,成人和少儿休闲区68个,综合阅览室84个,电子阅览室40个残疾人阅览室18个,借阅处10个,查询室10个多媒体视听室38个。
==历史沿革==
*乐亭县图书馆始建于1983年。
*2004年,乐亭县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同年,建成河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乐亭支中心。
*2005年被河北省图书馆定为红色旅游服务点。
*2011年,实行免费开放。
==馆藏资源==
乐亭县图书馆建筑面积5614平方米,分馆面积1270平方米,馆藏20余万册。
==相关服务==
读者须知
*1、进入外借处、阅览室(区)须持乐亭县图书馆读者证。
*2、请注意仪表,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3、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读者自习室除外)。
*4、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5、请保持馆区安静,入馆请将手机置于震动状态。
*6、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请自觉遵守乐亭县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开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夏季)14:30—17:30
*晚上:19:00—21:00
**(节假日照常开放)
乐亭县图书馆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采编室、借书处、报纸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盲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室、成人和少儿休闲区、残疾人阅览室、古籍阅览室及共享工程支中心等服务窗口。设有阅览座席319个,其中少儿阅览室座席51个,成人和少儿休闲区68个,综合阅览室84个,电子阅览室40个残疾人阅览室18个,借阅处10个,查询室10个多媒体视听室38个。
==历史沿革==
*乐亭县图书馆始建于1983年。
*2004年,乐亭县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同年,建成河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乐亭支中心。
*2005年被河北省图书馆定为红色旅游服务点。
*2011年,实行免费开放。
==馆藏资源==
乐亭县图书馆建筑面积5614平方米,分馆面积1270平方米,馆藏20余万册。
==相关服务==
读者须知
*1、进入外借处、阅览室(区)须持乐亭县图书馆读者证。
*2、请注意仪表,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3、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读者自习室除外)。
*4、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5、请保持馆区安静,入馆请将手机置于震动状态。
*6、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请自觉遵守乐亭县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开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夏季)14:30—17:30
*晚上:19:00—21:00
**(节假日照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