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04
次編輯
變更
江苏省公安厅
,無編輯摘要
==机构职能==
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 [[ 国家 ]] 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和 [[ 法律法规 ]] ,部署全省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 [[ 社会 ]] 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 [[ 刑事案件 ]] 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
四、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 [[ 治安秩序 ]][[ 行为 ]] ,依法管理户口、 [[ 居民身份证 ]] 、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五、依法管理国籍、 [[ 口岸 ]] 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省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省 [[ 消防 ]] 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 [[ 交通 ]][[ 安全 ]] 、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 [[ 国家机关 ]] 、社会团体、企 [[ 事业单位 ]] 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施指导。
九、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省 [[ 公安机关 ]] 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省 [[ 劳动教养 ]] 的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 [[ 党和国家领导人 ]] 以及重要外宾来我省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同外国、 [[ 国际刑警组织 ]] 和 [[ 香港 ]] 、 [[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 ]] 及 [[ 台湾 ]] 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 [[ 国际条约 ]] 和合作协议。
十四、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省 [[ 公安机关 ]] 装备、被装配备、经费和信息通信保障。
十七、组织、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八、查处或督办全省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承办省委、 [[ 省政府 ]]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 ]] 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江苏省公安厅设直属行政单位3家,分别为省看守所、 [[ 江阴长江公路大桥 ]] 公安局和 [[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 公安局。
职能:负责江阴大桥守卫、巡逻执勤和 [[ 警卫 ]] 任务,维护桥区治安秩序等。
地址:泰州靖江市同康路18号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安局
职能:负责维护 [[ 机场 ]] 治安、 [[ 交通秩序 ]] 等。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纬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