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221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主要职责==
湖南省工商局是主管本省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湖南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 法律 ]] 、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 [[ 外商投资企业 ]] )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 [[ 企业 ]] 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 [[ 垄断 ]] 、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 [[ 商品 ]] 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 [[ 消费者 ]][[ 合法权益 ]] 。
五、 [[ 依法 ]] 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 [[ 经纪人 ]] 、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 [[ 行政监管 ]] ,组织管理 [[ 动产抵押 ]] 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 [[ 广告 ]] 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全省 [[ 商标 ]] 管理工作,保护 [[ 商标专用权 ]] ,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湖南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 [[ 私营企业 ]] 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省工商 [[ 行政管理 ]] 业务工作。
十二、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