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975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机构职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的主要职责
(一)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拟订全省推进新型城市化、 [[ 城乡规划 ]] 、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 [[ 建筑业 ]] 、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 [[ 政策 ]] 、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 [[廉租房| 廉租住房 ]] 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城市 [[ 棚户区改造 ]] 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三)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 承担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参与 [[ 土地 ]] 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 [[ 历史文化名城 ]] (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执法和监察。
(五)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 [[ 行业 ]] 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告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 [[ 标准 ]] 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 [[ 信息 ]] ,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 [[ 经济 ]] 参数的实施。
(六)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 房地产 ]] 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 [[ 产业 ]] 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 指导和管理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 [[ 勘察设计 ]] 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 [[ 劳保统筹 ]]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 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 [[ 城市 ]] 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省 [[ 风景名胜区 ]] 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国家)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 承担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 质量 ]] 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 [[ 市政设施 ]] 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十) 承担规划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 [[ 生态环境 ]] 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 [[ 旅游 ]] 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一) 承担推进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 [[ 科技 ]] 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省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 [[ 技术 ]] 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二) 承担推进全省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 [[ 生活 ]][[ 垃圾 ]] 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 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 住房公积金 ]] 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四) 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 [[ 继续教育 ]] 工作,承包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 [[ 职业资格 ]] 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 承办省 [[ 人民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