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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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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加强的职责
1.加强完善地方粮油储备体系、健全粮食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 [[ 粮食 ]] 应急保障能力的职责。
2.加强对粮食流通 [[ 行业 ]] 的服务、监督和执法检查的职责<ref>[http://www.9ask.cn/fagui/200912/154384_1.html 关于印发武汉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顾法律网,2009-12-26</ref>。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工作政策、 [[ 法律 ]] 、 [[ 法规 ]] ;提出全市粮食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 [[ 质量 ]][[ 安全 ]] 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 [[ 政策 ]] 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收购、销售、储存、 [[ 运输 ]] 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
(三)负责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制定地方储备粮的轮换计划和储存、保管的 [[ 技术规范 ]] 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研究制订粮食 [[ 行业 ]] 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进粮油 [[ 科技 ]] 进步,促进粮油转化增值<ref>[https://www.sohu.com/a/321927802_788212 向着粮食产业强国扎实迈进,加工转化率达到83%],搜狐,2019-06-20</ref>;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六)负责政策性粮食资金的结算;监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依法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企、 [[ 事业单位 ]] 的 [[ 国有资产 ]] 。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