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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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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 邓向阳 ]] 出席挂牌仪式。标志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并。
==历史沿革==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6月成立,是主管安徽省国家 [[ 税收 ]] 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 政策 ]]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 [[ 法律 ]] 、 [[ 法规 ]]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 [[ 国家税务总局 ]] 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 [[ 行政复议 ]] 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 [[ 社会保险费 ]] 、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 [[ 信息化 ]] 建设和 [[ 数据 ]] 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党中央 ]] 、 [[ 国务院 ]] 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 [[ 教育培训 ]] 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