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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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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组〔2010〕8号),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分别在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个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了分局,名称为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区分局。另辖[[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ref>[http://www.csgky.net/ 走进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ref> 、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队、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4个二级单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改制后党务工作归口我局管理。
==职能职责==
(三)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审查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批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对本市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法受理建设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 <ref>[https://www.sohu.com/a/385486554_100148137 什么是行政复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搜狐,2020-04-04</ref> 申请;依法组织本市范围内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公示与听证。
(五)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工作的管理和用地界址放线、验线工作,以及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设计和城市景观环境规划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