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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 [[ 工业 ]] 、 [[ 信息化 ]] 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草案, 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 [[ 统计 ]] 并发布相关 [[ 信息 ]] ,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 贯彻国防 [[ 科学技术 ]] 工业和军转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军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分析;负责军工单位军转民及民用配套工作的协调服务;参与组织民品项目立项、评审、鉴定、验收工作;负责对三线调迁军工企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 [[ 船舶 ]] 建造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 [[ 固定资产 ]] 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国家、省对口部门和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 [[ 国家 ]] 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 [[ 生物医药 ]] 、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 [[ 标准 ]]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 [[ 技术装备 ]] 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 [[ 信息化 ]] 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 [[ 安全生产 ]] 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发展 [[ 民营经济 ]] 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全市 [[ 中小企业 ]] 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 [[ 电子政务 ]] 、 [[ 电子商务 ]] 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 [[ 信息安全 ]] 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 [[ 突发公共事件 ]] 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五)承办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