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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ref>[http://www.hljorg.gov.cn/pages/gk.aspx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构成图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f> 。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ref>[http://www.gov.cn/jrzg/2006-12/27/content_481255.htm 国务院法制工作综述: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6-12-27</ref> 。
(二)承担统筹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安排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