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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8号),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党中央 ]] 和省委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 [[ 法律法规 ]] 和规章。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 案。制定全省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省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 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与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协调 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编制人民防空 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 [[ 信息化 ]] 等规划并督导落实。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 民防空内容。
(三)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 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 技术 ]] 、 [[ 质量 ]] 、造价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 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组织省直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指导各地人口疏散地域 (基地)建 设,指导各地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 要求。
(四)制定省人民防空指挥部服务保障计划并负责日常 工作,负责省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省级防空计划方案。指导各地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和防 空计划方案制定。组织指导群众防空 [[ 组织 ]] 建设。
(五)组织开展全省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人 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 [[ 通信 ]] 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 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 [[ 技能 ]] 。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 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和考核。
(七)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本级 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人民防空 [[ 国有资产 ]] 管理。
(八)编制人民防空科研计划,组织人民防空重大科研 课题攻关,推介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协助 管理各设区市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
(十)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 [[ 信息 ]] 保障、防空袭警 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除 [[ 空袭 ]] 后果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 市生产、生活秩序。完成省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一)承担省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 [[ 应急支援 ]] 任务。
(十二)完成省委、省 [[ 政府 ]]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省军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