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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一个地方政府部门。
==机构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地方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地方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或受地方政府委托,组织、协调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批复工作;参加并监督矿山救护、化学危险品事故救援工作。
三、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四、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五、协调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的隐患整改督查,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监督检查。
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企业主要经营者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七、执行市安委会的决定,负责全市安委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执行、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综治、计生、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卫生、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综合监督管理科
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贯彻并监督执行市安委会的决定;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安委会、安办的文件。
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并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工作。
联系、协调、指导、监督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案件文书的立卷、归档等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机构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地方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地方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或受地方政府委托,组织、协调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批复工作;参加并监督矿山救护、化学危险品事故救援工作。
三、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四、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五、协调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的隐患整改督查,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监督检查。
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企业主要经营者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七、执行市安委会的决定,负责全市安委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执行、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综治、计生、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卫生、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综合监督管理科
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贯彻并监督执行市安委会的决定;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安委会、安办的文件。
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并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工作。
联系、协调、指导、监督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案件文书的立卷、归档等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