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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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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2.取消科技期刊管理职责。
3.取消负责省内科研单位进口 [[ 仪器 ]] 设备免税审核职责。
4.取消负责全省 [[ 放射性同位素 ]] 的科研、供应、剂量监测、安全防护等管理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 [[ 科技资源 ]] 配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 科技 ]] 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订全省科技发展规划、 [[ 政策 ]] ,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省民用 [[ 科学技术 ]] 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 [[ 自然科学 ]] 研究机构的组建与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全省实施产业基地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促进 [[ 产业 ]] 基地发展的政策,组织编制支持产业基地发展建设年度科技计划;负责重大科技专项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 高新技术 ]] 产业化政策,指导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管理省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 [[ 资源共享 ]] 。
(八)组织拟订科技促进 [[ 农业 ]] 和 [[ 农村 ]] 发展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 [[ 科技成果 ]] 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拟订优化 [[ 科技人才 ]] 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
(十一)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促进技术 [[ 市场 ]] 、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宣传、 [[ 信息 ]] 、评估、 [[ 统计 ]] 管理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十二)拟订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 [[ 法规 ]] ;负责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省科技系统相关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为全省科技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以 [[ 企业 ]] 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产学研合作计划。
(十四)承办省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s://law.lawtime.cn/d454733459827.html 关于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律快车,2000-10-30</ref>。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