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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直属宁德市人民政府的副处级事业法人单位 <ref>[http://www.ningde.gov.cn/zwgk/szfbmzl/ 宁德市政府部门 ],宁德市人民政府</ref> ,具体承担[[宁德市]]直和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内设综合科、计财科、归集科、运作科、稽查科、信息技术科、营业部,各县(市)办事处为中心派出机构。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工作职责==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管委会批准的额度购买国债。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 <ref>[https://m.sohu.com/a/244459716_100019207 误区:住房公积金是我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随意支取?],搜狐,2018-07-31</ref> 和归还。
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三级明细帐,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