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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赣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房地产事业的职能部门 <ref>[http://wcm.ganzhou.gov.cn/zfxxgk/c100439mr/201504/5025d5df469c4890ab5a2b4e25517973.shtml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导分工],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2015-04-17</ref> 。
==主要职责==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管理;参与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依照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各类产别房屋的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的档案管理;管理房地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及中心城区个人建造住宅的审核;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ref>[http://www.ganzhou.gov.cn/zfxxgk/c100465gq/2019-03/25/content_92bbecf0012e43edb20c6af76d49f34f.shtml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赣州市政府信息专栏,2019-03-25</ref> 。
(六)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和培训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拍卖、置换、置业担保、继承、赠与等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