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096
次編輯
變更
赣州市旅游局
,無編輯摘要
==主要职责==
(二)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 [[ 出境旅游 ]] 的 [[ 市场 ]] 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市重要旅游 [[ 产品 ]] 、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市旅游 [[ 统计 ]] 及行业 [[ 信息 ]] 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 [[ 消费者 ]] 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国家颁布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 [[ 标准 ]] 在我市的实施。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 [[ 组织 ]] 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 [[ 安全 ]] 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六)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落实出国(境)旅游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我市旅行社资质的初审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 [[ 职业资格 ]] 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承办市 [[ 人民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
(一)市 [[ 港澳同胞 ]] 接待办公室,为市旅游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 [[ 事业单位 ]] 。主要职责:承担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工作。
(二)市旅游 [[ 质量 ]] 监督管理所(赣州市旅游监察大队),为市旅游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督促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 [[ 合法权益 ]] 。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