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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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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歷 历 史文化名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确定及公布,是 於1982 于1982 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被列入名单的均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而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目前中国公布了13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中琼山市已划为[[海口市]][[琼山区]],虽然根据国务院相关批复文件“海口历史文化名城”不是“琼山历史文化名城”的扩展,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在做统计报告及海口市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通常会把二者合并为一处,故实际上共有133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TOCright}}
== 历史 ==
== 分类 ==
[[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各个[[城市]]的特点主要分为七类即
*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如[[北京]]、[[洛 陽阳]]、[[西安]]等;
*[[传统]]风貌型:保留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有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如[[平遥]]、[[韩城]]等;
*[[风景]]名胜型:由建筑与山水环境的 叠 迭 加而显示出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如[[桂林]]、[[苏州]]等;
*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由地域特色或独自的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城市风貌主体的城市,如[[丽江]]、[[拉萨]]等;
*近现代史迹型: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上海]]、[[遵义]]等;
<ref>{{cite web |url = http://www.wenbao.net/html/whyichan/lsmc/lsmc.htm |language=zh-cn |title=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目录 }}</ref>
{| class="wikitable"
|-
! 序号 !! 名称 !! 公布日期
| 26 || [[天津]]
|-
| 27 || [[ 沈 沉 阳]]
|-
| 28 || [[武汉]]
===[[辽宁]]===
*[[ 沈 沉 阳]](2)
===[[吉林]]===
== 参考文献 ==
{{Reflist|30em}}
== 参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