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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和决策部署,在履行 [[ 职责 ]] 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能转变==
(一)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质量激励制度,推进 [[ 品牌 ]] 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对标国际、国内提高市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 [[ 企业 ]] 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守安全底线。依法加强 [[ 食品药品安全 ]]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 [[ 行为 ]] ,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 [[ 反垄断 ]] 、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五)提高 [[ 服务 ]] 水平。整合消费者投诉和质量监督、食品药品、专利行政管理、价格监督等专线。加强12315指挥平台建设。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