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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53号),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三门峡市 <ref>[http://www.smx.gov.cn/html/category/6/1/ 三门峡概况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ref>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 <ref>[http://www.stats.gov.cn/tjfw/bmdcxmsp/bmzd/201908/t20190820_1692432.html 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统计局,2019-08-20 </ref>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