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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 [[ 批示 ]] 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 [[ 公文 ]] 。
(四)负责县政府 [[ 会议 ]] 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 [[ 文秘 ]] 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 [[ 政府 ]] 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值班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 [[ 行政事务 ]] 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指导促进全县 [[ 金融业 ]] 健康发展;负责引导、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
(十一)承办县政府裁决的 [[ 行政复议 ]] 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