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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jpg|320px|缩略图|右|<big> 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宁陵举行“手拉手”活动</big>[http://www.rootinhenan.gov.cn/sitesources/sq/upload/202005/20200526180511598.jpg 原图链接][http://www.rootinhenan.gov.cn/sitesources/sq/page_pc/tzdt/articlef988ace7e5d7463ea0f7940929c7e55c.html 来自 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的图片]]]
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党中央 ]] 、省委关于 [[ 民族 ]] 、 [[ 宗教 ]] 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 [[ 规范性文件 ]] 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 [[ 法律 ]] 、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全市民族关系,推动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 [[ 民族关系 ]] 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 [[ 流动人口 ]] 和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涉疆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负责开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统计分析和 [[ 统计 ]] 监测的有关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 [[ 信息化 ]] 建设。
(四)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促进 [[ 少数民族 ]] 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民族教育、 [[ 科技 ]] 、 [[ 文化 ]] 、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从事 [[ 互联网 ]] 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进行审核;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联系、培养宗教界人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组织实施宗教 [[ 行政执法 ]] 工作。
(八)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 [[ 伊斯兰教 ]] 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 [[ 教育 ]] 和使用工作。
(十)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一)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各地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 [[ 突发事件 ]] 、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二)负责少数民族 [[ 古籍 ]] 搜集、整理和出版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ref>[http://www.offcn.com/hegwy/2012/0803/904.html 河南省商丘市民族宗教族职能介绍],中公教育网,2012-08-03 </ref>。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