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济源市民政局

增加 145 位元組, 3 年前
無編輯摘要
[[File:济源市民政局.jpg|350px|缩略图|右|<big>济源市民政局研讨会</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823/cb592374cff543bfb6b4daa3020e01ac.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35761741_643330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 济源市民政局 ''' [[ 济源市]]<ref>[http://2008.sohu.com/20080726/n258395370.shtml 河南济源市概况 ],搜狐,2008-07-26</ref>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位于黄河大道88号。现有10个科室、16个 [[ 事业单位 ]] ,干部职工169人。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担负着 [[ 社会救助 ]] [[ 社会福利 ]]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以及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重要职能。民政局以重点工作目标和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服务、指导职能作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较好地完成了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福利企业管理、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殡葬改革、老龄事务、区划地名、烈士褒扬、婚姻管理等工作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由于成绩突出,我市先后被民政部、 [[ 交通部 ]] 、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联合命名为“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2007年和2011年连续两届被全国双拥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2002年、2005年、2009年连续三年被河南省委、市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城”,被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授予“殡葬改革工作先进省辖市”,市民政局也先后获得“全国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年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完成工作目标先进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 [[ 政策 ]] [[ 法律 ]] 、法规<ref>[https://law.lawtime.cn/zydw_1016.html 民政部颁布的法律法规 ],法律快车</ref>;提出我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颁布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团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民间组织工作;负责年度检查;研究提出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 [[ 行为 ]] 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 [[ 非法组织 ]]
(三)做好全市民办非 [[ 企业 ]] 单位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和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死亡抚恤工作;检查农村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完善优抚制度;负责追烈评残调查上报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双拥工作情况,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指导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 [[ 离退休 ]] 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军休、复退军人安置工作;指导市军干所工作;落实军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 [[ 政治 ]] [[ 生活 ]] 待遇,做好全市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灾情;筹措、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 [[ 生产自救 ]]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七)做好全市社会救济工作,实施全市城乡居民 [[ 最低生活保障 ]] 制度;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乡镇敬老院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老残职工和武警人员40%救济,负责国民党宽释人员的生活救济。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 [[ 民主选举 ]]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 [[ 民主政治 ]] 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定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意见并指导实施。
(九)负责做好《 [[ 婚姻法 ]] 》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解释工作;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办理结、离婚登记工作;负责 [[ 婚姻 ]] 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涉外和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
(十)负责承办全市乡镇、行政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和界线的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考察上报工作,拟定全市 [[ 行政区域 ]] 规划;出版《济源市政区图》。
(十一)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并监督 [[ 标准化 ]] 地名使用;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地名更名、命名工作;负责编纂地名志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勘界办和民政厅下达的与我市接壤的省、市地、 [[ ]] 三级踏勘和勘定工作,做好边界书面协议书签订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界桩的制作和栽埋工作;做好边界测绘各类文件资料上报、存档工作。
(十三)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老年人、孤儿、 [[ 五保户 ]] 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收容遣送工作,负责全市 [[ 社会福利企业 ]] 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落实市政府有关殡葬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负责全市弃婴收养。
(十六)负责全市社会 [[ 福利彩票 ]] 的发行销售和福利资金的管理。
(十七)拟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它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
41,097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