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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jpeg|有框|右|<big>民族事务局LOGO</big>[https://www.dlnu.edu.cn/sjxyxb/images/content/2020-05/20200514160159673431.jpg 原图链接][https://www.dlnu.edu.cn/sjxyxb/zx/xyxw/107497.htm 来自 大连民族学院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 [[ 国家 ]] 、省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拟定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实施。开展民族、 [[ 宗教法律 ]] 、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 [[ 穆斯林 ]] 宗教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促进 [[ 少数民族 ]] 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 [[ 科技 ]] 、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 [[ 宗教团体 ]] 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六)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 [[ 法规 ]] 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七)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 [[ 伊斯兰教 ]] 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 [[ 专业技术 ]] 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 [[ 和谐 ]] 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各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 [[ 突发事件 ]] 、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一)负责少数民族 [[ 古籍 ]] 搜集、整理和出版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