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931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File: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jpeg|有框|右|<big>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班)</big>[http://fgw.sh.gov.cn/cmsres/fb/fb93d8622bd54c46ba16546b91730f87/e0f7c45ec4918af60ed690524218e8fa.jpeg 原图链接][http://fgw.sh.gov.cn/fzggdt/20200817/940fc63550a24249acd95d1d15b1dedc.html 来自 政府网 的图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上海市 <ref>[http://touch.shio.gov.cn/shanghai-impression/shanghai_basic.shtml 上海简介 ],感知上海</ref>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上海市物价局牌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内设机构22个,机关行政编制为253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 <ref>[https://www.xzbu.com/1/view-5902372.htm 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行知部落,2020-09-17</ref> ,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本市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衔接、平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起草涉及发展改革工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研究提出本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