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075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为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132f116350102yd6i.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后新一届正厅领导名单],新浪博客,2018-12-27 1</ref>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的。
==职责调整==
(四)负责全区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拟订全区救灾减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ref>[http://www.chinanews.com/fz/2010/08-23/2483332.shtml 广西出台规范捐赠救灾款物办法 善款去向要公布],中国新闻网 ,2010-08-23 </ref> ,承担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