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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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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市地震局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ref>[http://www.laixi.gov.cn/n1/n5798/n5801/n7447/n7448/n7457/170115231733561830.html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莱西政务网,2015-08-07</ref>,研究制定全市防震减灾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地震台、站及测报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震情研讨会商和提出分析预报意见。
2、负责地震应急预案和对策的制定与实施,增强 [[ 地震 ]] 快速反映能力,搞好震情、灾情速报工作。
3、负责以地震 [[ 安全 ]] 性评价为基础的抗震设防管理、审批、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4、负责全市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震害评估及大震现场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 [[ 法规 ]] 体系和防震减灾十年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6、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 [[ 社会 ]] 的防震减灾 [[ 意识 ]] 和能力。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 [[ 呼和浩特市 ]] 的防震减灾工作。
8、加强行业管理职能,指导旗县区防震减灾工作,对呼和浩特市地震台网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
9、根据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 [[ 人民政府 ]] 批准后实施。
10、负责参与地震灾区震后重建规划。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 [[ 自治区 ]] 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