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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jpeg|有框|右|<big>应急管理局LOGO</big>[http://www.sttcq.com/uploads/allimg/190311/1-1Z31113035S63.jpg 原图链接][http://www.sttcq.com/wd/yjglj/ 来自 掌上汕头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负责 [[ 应急管理 ]] 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 [[ 安全生产 ]] 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 [[ 法律法规 ]] ,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 [[ 应急预案 ]] 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 [[ 自然灾害 ]] 分级应对制度,组织、指导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 [[ 信息 ]] 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 [[ 应急救援 ]] ,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 [[ 解放军 ]] 和 [[ 武 装 警 察 部队 |武警部队]]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 [[ 消防 ]] 、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 [[ 地震 ]] 和 [[ 地质灾害 ]] 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 [[ 防震减灾 ]] 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 [[ 法律法规 ]] 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 [[ 材料 ]] 、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 [[ 烟花爆竹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 [[ 危险化学品 ]] 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 [[ 突发事件 ]] 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 [[ 应急管理 ]] 、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 科学技术 ]] 研究、推广应用以及 [[ 信息化 ]] 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 [[ 国家 ]] 、省应对特大、重大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