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32
次編輯
變更
淮南市水利局
,無編輯摘要
淮南市水利局,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水利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ref>[http://www.huainan.gov.cn/zjhn/hngk/index.html 淮南概况],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12-11</ref>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淮南市水利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编制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定全市和跨县水量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以及重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ref>[https://www.sohu.com/a/334781763_100185714 水利水电项目水资源论证需要论证哪些内容] ,搜狐,2019-08-19 </ref> 、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依据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