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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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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 [[ 宏观经济 ]] 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 [[ 企业 ]] 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 [[ 法律法规 ]] 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与市税务部门共同上报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 [[ 单位 ]] )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 [[ 政府性基金 ]] 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 政府 ]] 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 [[ 债务 ]] 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市政府 [[ 外债 ]] ,按规定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 [[ 社会保险基金 ]] 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 [[ 经济发展 ]] 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 [[ 社会团体 ]] 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 [[ 企业 ]] 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全省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ref>[http://www.ah.gov.cn/public/1681/8346561.html 《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暂行规定》解读材料],安徽省人民政府网,2020-08-31</ref>。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 [[ 会计 ]] 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 [[ 职责 ]] 。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