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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九)依法组织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或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和管理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 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九)依法组织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或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和管理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 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