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931
次編輯
變更
苏州市司法局
,無編輯摘要
[[File:苏州市司法局.jpeg|有框|右|<big>司法局徽章</big>[http://www.tcnetwork.com.cn/uploadfile/2019/0225/20190225082612216.jpg 原图链接][http://tcnetwork.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24 来自 腾朝科技 的图片]]]
2019年1月,根据《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 [[ 苏州市 ]] 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苏州市司法局与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建市司法局。
==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 职责 ]] 。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2.取消组织指导 [[ 公证员 ]] 考试的职责。
(三)新增的职责
增加指导监督全市 [[ 司法行政 ]] 系统戒毒管理工作的职责。
(四)强化的职责
1.加强指导管理全市 [[ 社区矫正 ]] 工作的职责。
2.加强监督管理全市 [[ 法律 ]] 援助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 [[ 法律 ]] 、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 [[ 劳动教养 ]] 执行、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
(三)协调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各 [[ 行业 ]] 法制宣传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 [[ 律师事务所 ]] 、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机构;管理监督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 [[ 社会 ]]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八)管理监督全市 [[ 司法鉴定 ]] 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市法律援助 [[ 基金会 ]] 开展业务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 [[ 国家司法考试 ]] 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市属劳教执行单位领导班子,协助管理县级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 [[ 警务督察 ]] 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警用车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