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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包括市局机关科室、直属行政机构和派出机构,其中市局机关科室下设办公室、 [[ 政策 ]] 法规科、税政一科和税政二科等十二个科室,直属行政机构下设稽查局和征收管理分局,派出机构下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花山区分局、金家庄区分局和雨山区分局。本词条分别介绍了每一科室和机构的职责。
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马鞍山国家税务局、马鞍山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1994年8月18日,顺应新税制改革,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分设成立。2003年,全局组织收入17.23亿元,比上年增收4.2亿元,增长32.3%,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总量跃居全省第三。2004年至9月份,组织收入20.34亿元,比上年增长45.8%,增幅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15个基层单位,全部获得2002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称号,全部通过省局标准化分局验收达标,征收管理分局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花山区分局获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雨山区分局2次获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 单位]] 。市局连续3年被马鞍山市政府授予 [[ 通令嘉奖 ]] ,相继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市级文明行业,在2003年全省地税系统综合考评中获得总分第一名。
==机构设置与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