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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法规 ]] ,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发展、 [[ 产业 ]] 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市重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茂名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域 [[ 旅游 ]] ,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 [[ 互联网 ]] 三网融合。组织、指导体育科研工作,指导 [[ 反兴奋剂 ]] 工作。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广电旅游 [[ 体育 ]] 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统筹规划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 产业 ]] ,组织实施有关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七)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发展, , 对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 推进 [[ 文化 ]] 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
(八)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 [[ 文物 ]] 、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违法行为和跨区域违法案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任务。负责茂南区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依法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对 [[ 广播 ]] 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活动。
(十)指导、管理全市 [[ 文艺 ]] 事业, , 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 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十一)负责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 [[ 博物馆 ]]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市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以及市级体育彩票 [[ 公益金 ]] 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