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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8年12月,宿县地区行署撤地建市,1999年5月更名为[[宿州市]] <ref>[http://ah.anhuinews.com/qmt/system/2013/06/14/005768884.shtml?tmyuoccvhocepojz 宿州市概况],中安在线, 2013-06-17</ref> 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02年1月,宿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为正县级建制,1正1副,2个内设机构(民族科、[[宗教]]科),科级领导职数3名.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 <ref>[https://www.sohu.com/a/240551592_100018832 从三个“五年规划”看我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搜狐,2018-07-11</ref> ,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