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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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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朝拜相 ===
*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王曾升任尚书主客郎中,后又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司、勾当三班院。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九月,以右谏议大夫为参知政事。
* 天禧元年(1017年)九月,因受宰相 [[ 王钦若 ]] 排挤陷害,罢为尚书礼部侍郎、判都省,次年离京出知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南)。民间曾谣传有妖像飞帽一样飘来飘去,到了晚上就抓人,从京师以南,人们都为此害怕。王曾下令晚上打开里门,有胆敢说妖者马上逮捕,最终没有妖怪。后又调镇天雄军(今河北大名西北),至天禧四年(1020年)八月复任参知政事,迁官吏部侍郎兼太子宾客。 * 乾兴元年(1022年),真宗病重,刘皇后执掌朝政,太子 [[ 赵祯 ]] (即后来的宋仁宗)虽然在资善堂听事,但一切都由刘后决断,朝廷内外都为此而担忧。王曾悄悄对外戚钱惟演说:“太子年幼,不是皇后执政就不能立法。加恩太子,那么太子安定;太子安定,也就是安定了刘氏。”钱惟演认为王曾说得有理,便将此事告诉刘后。
* 真宗驾崩后,王曾奉命入殿起草遗诏称:“以明肃皇后辅立皇太子,权(代理之意)听断军国大事。”宰相丁谓让他去掉“权”字。王曾不允,坚持刘太后只能代理国政。
* 仁宗即位后,王曾升任礼部尚书。大臣们议论太后上朝的仪式,王曾请求按照东汉旧例,太后坐在仁宗的右边,垂帘奏事。丁谓却想仁宗只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接见大臣,大事则由太后召见辅臣断定,不是大事就让入内押班雷允恭传奏禁中,决定可由雷允恭下达。王曾反对,丁谓不听。不久, [[ 雷允恭 ]] 犯罪被杀, [[ 丁谓 ]] 也由此而获罪。从此以后两宫垂帘,辅臣上奏议事都依照王曾的建议。
* 丁谓罪行开始败露时,任中正说:“丁谓受到先帝的关照和托护,虽然有罪,请按照刑律定罪时考虑他的功绩。”王曾说:“丁谓因不忠诚获罪于宗庙,还有什么可商议的呢?”这时真宗刚驾崩,朝廷内外一片争辩喧闹,纷乱不已,王曾面容严肃,神态庄重,朝廷将王曾作为重要大臣加以依靠。七月,获授中书侍郎兼任原职,同时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会灵观使。
* 天圣三年(1025年),王钦若去世。七月,王曾以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玉清昭应宫使。王曾认为仁宗刚即位,应当亲近儒生并以他们为师,于是召集 [[ 孙奭 ]] [[ 冯元 ]] 在崇政殿讲学。
* 天圣四年(1026年)夏,天降大雨。众人纷纷传言汴河决口,将要发生水灾,京师百姓都十分害怕,打算向东逃窜。仁宗询问王曾的意见,王曾说:“黄河决口的奏报并没有传来,这只是民间流传的蛊惑人心的话罢了,不值得忧虑。”之后果如王曾所料。陕西转运使设置醋务,实行专营来获利,又陈请将这种办法推广至全国,王曾请求罢除此法。
* 王曾为人严整稳重,每次入朝觐见仁宗,陈述事情的利害得失,都详细切中事理,许多人受他推荐而被朝廷提拔,他特别厌恶侥幸受宠之人。仁宗问王曾说:“等到臣僚请对,许多都是想得到一官半职。”王曾说:“只要陛下抑制投机钻营者崇尚恬静,这样就有升官难而降职容易的人了。”大臣 [[ 曹利用 ]] 嫉妒王曾官级比他高,仁宗下诏让曹利用位在王曾之上,舆论对此有非议。其后王曾再次升职,在举行谢恩仪典时,曹利用仍想让自己排在王曾之上,阁门不敢裁决。仁宗与太后坐在承明殿久等,吩咐按爵位高低依次序进见,阁门惶恐不知所措,王曾大声看着阁门说:“只需报告说宰臣王曾等告谢便可。”次序定下后,曹利用愤愤不平。到曹利用因事而犯罪时,太后大怒,王曾反而替曹利用辩解。太后说:“爱卿曾经说曹利用强行蛮横,如今又为什么要替他辩解呢?”王曾说:“曹利用一直依仗皇恩,臣下因此曾经以理驳斥他,现在曹利用被加以大恶之名,臣下并不知道。”太后稍稍息怒,最后对曹利用从轻发落。
* 最初,太后受册封时,将御驾大安殿,王曾坚决反对,到长宁节给太后祝寿时,只在便殿恭敬地进行庆典。太后的左右姻亲之家请求王曾通报求见太后,王曾往往加以制裁和压制,太后更加不悦。天圣七年(1029年),玉清昭应宫失火,刘太后借机将王曾贬知青州。天圣九年(1031年),以彰德军节度使再知天雄军,契丹使者来往此地,都收敛行径,不敢喧哗生事。百姓称颂其政绩,为他画像、立生祠以纪念。
* 明道二年(1033年),刘太后崩,仁宗亲政,拜王曾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府(今河南洛阳)。
* 景祐元年(1034年)八月,为枢密使、吏部尚书。
* 景祐二年(1035年)二月,拜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封沂国公。
* 最初,参知政事 [[ 吕夷简 ]] 待王曾十分恭敬,王曾亦极力推荐他任相。等到吕夷简位在王曾之上后,便常独断专行,王曾无法忍受,议论中双方意见不一,王曾便请求朝廷罢免吕夷简。仁宗疑惑地问王曾说:“你也有不足之处吗?”这时外面纷纷传言秦州知州王继明贿赂吕夷简,王曾因此请求罢免吕夷简,仁宗以此问讯吕夷简,王曾与吕夷简在仁宗面前辩论不休。王曾说自己也有过错,于是与吕夷简一起被罢官,在景祐四年(1037年)四月以左仆射、资政殿大学士之衔判郓州(今山东东平)。<ref>《宋史·卷三百一十·列传第六十九》:初,吕夷简参知政事,事曾谨甚,曾力荐为相。及夷简位曾上,任事久,多所专决,曾不能堪,论议间有异同,遂求罢。仁宗疑以问曾曰:“卿亦有所不足邪?”时外传知秦州王继明纳赂夷简,曾因及之。帝以问夷简,曾与夷简交论帝前。曾言亦有过者,遂与夷简俱罢,以左仆射、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ref>
=== 病逝郓州 ===
* 宝元元年(1038年)冬,大星坠落在王曾住所,他的侍从左右惊恐地告诉他此事。王曾说:“一个月后就知道后果了。”次月,王曾罹患疥症,同年十一月十四日(12月21日),王曾在任上逝世,享年六十一岁(《隆平集》作六十)。仁宗为之辍朝二日,追赠侍中,谥号“文正”。 <ref>《宋史·卷三百一十·列传第六十九》:宝元元年冬,大星晨坠其寝,左右惊告。曾曰:“后一月当知之。”如期而薨,年六十一。赠侍中,谥文正。</ref>
* 宝元二年(1039年)十月,王曾葬于郑州新郑县临济乡,由 [[ 富弼 ]] 主理丧事,宋祁为其撰写墓志铭。
* 皇祐年间(1049年-1054年),仁宗亲篆王曾碑首为“旌贤之碑”,又改临济乡为“旌贤乡”。大臣获赐碑篆,自王曾开始。
* 宋英宗嘉佑八年(1063年),王曾名列第一,与吕夷简、曹玮得以配享宋仁宗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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