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陳幸妤

增加 5,203 位元組, 5 年前
無編輯摘要
{{Infobox person| 姓名 = <h4 style="background:#0088dd; color:#ffffff; margin-top:0em; padding:10px 0;"> 陳幸妤 (1976年8 </h4>| 圖像 = <img src="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dtGIvH.jpeg" width="250" ><br> <br>[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02709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圖像替代 = | 圖像說明 = | 本名 = | 出生日期 = {{Birth date and age|1976|8|12}}| 出生地 = [[台灣]][[台北市]]| 死亡日期 = | 死亡地 = | 居住地 = [[台灣]][[台南市]][[東區 (臺南市)|東區]]| 國籍 = [[中華民國]]| 教育程度 = *[[陽明大學]]牙醫系學士*[[台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碩士| 母校 =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職業 = [[醫師]]| 活躍時期 = | 機構 = 陳幸妤牙醫診所| 研究領域 = [[牙醫學]]| 頭銜 = *[[台北]][[長庚醫院]]牙科醫師*台南新樓醫院牙科主治醫師*陳幸妤牙醫診所負責人| 宗教信仰 = [[基督教]]| 配偶 = {{marriage|[[趙建銘]]|September 27, 2001}}| 子女 = 長子:趙翊安<br>{{birth date and age|2002|10|7}}<br>次子:趙翊廷<br>{{birth date and age|2004|12|17}}<br>么子:趙翊佑<br>{{birth date and age|2006|7|2}}| 父母 = [[陳水扁]](父)<br>[[吳淑珍]](母)| 親屬 = [[陳致中]](弟)}} '''陳幸妤'''({{bd|1976年|8 月12日 |catIdx=C陈}} ), [[臺南市| 臺南 ]][[官田區| 官田 ]] 人,生於 [[ 臺北市 ]] [[ 中華民國 ]] 第10、11任 [[中華民國總統| 總統 ]][[ 陳水扁 ]] 長女。 [[ 國立陽明大學 ]] 牙醫系 [[ 學士 ]] [[ 國立臺灣大學 ]] 臨牙所 [[ 碩士 ]] 。台灣母乳協會榮譽會員、代言人 ==簡介==因父親[[陳水扁]]與母親[[吳淑珍]]從事[[黨外運動]]的關係,陳幸妤從小在校曾受到[[軍訓教官 (中華民國)|教官]]與同學們的歧視。在陳水扁成為總統後,媒體過度關注其私生活,形成壓力。其父曾表示幸妤長期有交友障礙,不敢交朋友,對家裡的人很依賴。 2016年12月24日,在臺南獨立開業,於[[台南市]][[東區 (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65號(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斜對面),開設「陳幸妤牙醫診所」。 == 簡歷 ==*1976年,8月12日出生。*1982年,就讀於臺北市立民生國民小學。*1988年,國小畢業,就讀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1991年,國中畢業,考入[[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994年,北一女畢業,錄取[[國立陽明大學]][[牙醫系]]。*2000年,牙醫系畢業,同年進入[[臺北]][[長庚醫院]]擔任牙科醫師。*2001年7月1日,和骨科醫生[[趙建銘]][[訂婚]]。*2001年9月27日,和骨科醫生[[趙建銘]][[結婚]]。*2001年12月,高中91學年度[[臺大]]臨牙所榜首。*2002年,就讀[[國立臺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2002年10月7日,長子[[趙翊安]]出生。*2003年,任職醫生的陳幸妤及其夫趙建銘,在SARS爆發後臨陣退縮沒有返回醫院上班*2004年12月17日,次子[[趙翊廷]]出生。*2005年,[[國立臺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2006年7月2日,么子[[趙翊佑]]出生。*2007年6月,丈夫[[台開案]]二審重判,斥公公[[趙玉柱]]沒[[種]]承擔就不要當[[人]]、[[恨]]死他、[[自殺]]算了、不配見面。*2007年7月13日,其父陳水扁接受專訪,表示陳幸妤有交友障礙。*2008年8月18日,錢存國外人頭是因選舉結餘款制度不合理。斥受[[陳水扁|扁]]補助民進黨成員[[蘇貞昌]]、[[謝長廷]]、[[陳菊]]假清高。*2009年2月3日,陳幸妤到紐約參加美國牙醫考試,考完當街對媒體發飆,引起全台注目討論的焦點。*2009年6月22日,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認罪,檢察官並加重強制處分,由境管改為限制出境。*2009年7月17日,因偽證罪被[[北檢]]起訴,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2009年9月1日,偽證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幸妤被判1年有期徒刑,減刑為6個月。*2009年12月24日,二次金改案,遭到[[特偵組]]依洗錢罪起訴。*2010年2月3日,偽證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幸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3個月。*2010年11月5日,二次金改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獲判無罪。特偵組不服提起上訴。*2011年3月11日,嫌犯敲破車窗玻璃偷走陳幸妤的皮包。汽車財物失竊案,嫌犯案發一月內落網。*2011年8月17日,偽證案[[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三審宣判,陳幸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3個月,緩刑2年定讞。*2011年10月13日,二次金改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仍判無罪。*2011年11月3日,二次金改案,特偵組決定不上訴,無罪定讞。*2016年12月24日,在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65號開設「陳幸妤牙醫診所」。 == 審判影響 ==2011年8月17日陳幸妤偽證罪案三審判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兩年定讞。 偽證罪在刑法屬於重罪。陳幸妤的三子在台灣求學受到陳水扁案的很大影響和傷害,根据東森電視報導,陳幸妤一直打算移民加拿大。如果陳幸妤偽證罪成立,根據[[美國|美]]、[[加拿大|加]]的移民法令,陳幸妤將永遠失去移民資格。
34,628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