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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亲王奕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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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統三年(1911年)出任首任[[清朝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組成[[慶親王內閣]]。[[武昌起义]]後,邀請[[袁世凯]]代其出任[[總理大臣]],自任[[弼德院]]總裁。後配合袁世凱勸[[隆裕太后]]同意[[宣統退位]]。[[中華民國|民國]]後,據說與其子[[載振]]攜袁世凱賄賂之[[匯豐銀行]]兩百萬[[銀元]]巨資<ref>賈英華《末代皇帝的傳奇人生》</ref>遷居[[天津英租界]],後來又遷回北京西城區定阜街3號[[庆亲王府|慶王府]]。
* 1917年1月28日病死青岛<ref>1917年1月28日清慶親王奕劻卒於青島。(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ref>,奕劻的家人请求逊帝[[溥仪]]赐予[[谥号]],内务府把拟定的谥号“哲”送交溥仪,溥仪在当天患感冒没有上课,无法与师傅们商量,只好自己决定,他没有采纳内务府拟定的谥号,另写了几个恶谥“谬”、“丑”、“幽”、“厉”等,溥仪的生父醇亲王[[载沣]]劝说另赐个好谥号,溥仪拒绝,说,“奕劻受袁世凯的钱,劝太后让国,大清二百多年的天下,断送在奕劻手里,怎么可以给个美谥?只能是这个:丑!谬!” 载沣又建议用“献”做谥号,哄骗溥仪这有个犬旁,不是好谥,溥仪直接哭出来,干脆不想给谥号了,最终[[南书房]][[翰林]]决定谥号为“密”,溥仪以为不是个好字眼就同意了。溥仪后来从[[苏洵]]的《谥法考》上看到“追补前过曰密”,想再改奕劻的谥号也来不及了<ref>{{Cite book|author=爱新觉罗·溥仪著|title=《我的前半生 第2版》|location=北京市|publisher=群众出版社|date=2013年1月|pages=42-50|ISBN=978-7-5014-5037-4|accessdate=2017-11-25|url=|language=zh-hans|quote=}}</ref>。民國大總統[[黎元洪]]頒令,允許其子[[載振]]世襲慶親王爵銜。
 
==为政举措==
 
奕劻的重要的政治举措就是镇压义和团。义和团尚处于萌芽时期,奕劻就是该运动的直接关系者。由于民教冲突日益增多,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总理衙门拟定了教案处分章程。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山东巨野教案发生,奕劻就是和德国公使海靖进行交涉的主要人物。有着多年对外交涉经验的奕劻,认识到了形势的严峻性。二月十九日,奕劻领衔会奏,请严行查禁直隶、山东一带的义和拳会。并提出了"剿团和洋"的主张。奕劻在义和运动时期的活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力主镇压、韬光养晦和议和谈判。
 
光绪二十五年(1901年)九月七日,《辛丑条约》正式签字,从和议开始到光绪二十五年(1901年)二月底,奕劻等人主要与各国使节纠缠于所谓惩治"祸首"的问题,历时六个月之久,奕劻在"剿抚"政策上,和载漪等人尖锐对立,要不是处事圆滑,有可能弄到与被杀五大臣同样的地步。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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