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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2008年香港鳳姐連環劫殺案'''<br><img src="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70319/photo/bkn-20170319060050865-0319_00822_001_01p.jpg?20170621215707"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70319/bkn-20170319060050865-0319_00822_001.html 圖片來自on]</small>
|}
'''2008年香港鳳姐連環劫殺案'''於2008年3月15日至17日發生,共有4名香港女性[[一樓一鳳|鳳姐]](意指[[妓女]])被劫殺。警察結案查明,[[巴基斯坦]]<ref>[https://www.eximclub.com.tw/innerContent.aspx?Type=Publish&ID=2922&Continen=1&Country=%E5%B7%B4%E5%9F%BA%E6%96%AF%E5%9D%A6 巴基斯坦],eximclub</ref>
青年Razaq Nadeem「因沒錢還賭債,殺人搶錢,先到元朗同樂街與首名受害人性交,完事後趁對方洗澡時從後箍頸[[勒死]]她,掠去1700港元及2部手機。之後再到大埔以相類手法殺害另外兩人,共掠去2200港元及1部手機,他犯案後即逃到[[澳門]]。」第四人是模仿犯案,另有兇手,亦被捕。
== 破案 ==
在第三宗案件中,遇害人的[[手提電話]]被兇手搶去。而該手提電機在案發後曾經被人使用,因此能夠憑藉通話紀錄,鎖定兇手為一名[[巴基斯坦]]裔青年,他於3月17日晚上在[[澳門碼頭]]被拘捕。他承認與首三宗的兇殺案有關,並且自稱犯案除了為了財物,亦因為覺得殺人時產生快感。
與此同時,警察證實第四宗案件的兇手為另有其人,而疑兇只是模仿首三宗案件的手法,試圖嫁禍于始作俑者。3月21日,該兇手在[[柴灣]][[漁灣邨]]住所被捕。
[[2016年香港|2016年11月3日]],其中一名兇手 Razaq Nadeem 在[[石壁監獄]]吊頸身亡,終年31歲。
== 社會反應 ==
*[[香港警務處]]:非常重視有關命案,並且設立熱線供予[[香港市民]]提供資料
*[[香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對修例容許「一樓二鳳」有所保留,認為修例或會破壞現有平衡。
*青鳥:建議性工作者在單位加設[[平安鐘]],並且建議當局批准「一樓二鳳」,使到性工作者能夠互相照應。
*[[紫藤 (組織)|紫藤]]:認為因為《[[香港法例]]》不承認性工作者是合法的職業,所以鳳姐們往往孤立無援,飽受歧視,導致她們遇事時不敢報警求助,壯大了罪犯們的膽色。
== 經過 ==
{| class=wikitable width=600
! 受害人 !! 藝名 !! 地點 !! 時間
|-
| 史明蘭(35歲) ||coco|| [[元朗]]同樂街22號2樓 || 2008年3月13日
|-
| 孫秀敏(30歲) ||bobo|| [[大埔 (香港)|大埔]]懷仁街25號2樓 ||rowspan="2"|2008年3月15日
|-
| 謝巧元(35歲) ||琪琪|| 大埔[[廣福道]]80號4樓
|-
| 譚小芬(27歲) ||amy|| [[北角]][[電氣道]]96號1樓 || 2008年3月16日
|}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center>'''2008年香港鳳姐連環劫殺案'''<br><img src="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70319/photo/bkn-20170319060050865-0319_00822_001_01p.jpg?20170621215707"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70319/bkn-20170319060050865-0319_00822_001.html 圖片來自on]</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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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香港鳳姐連環劫殺案'''於2008年3月15日至17日發生,共有4名香港女性[[一樓一鳳|鳳姐]](意指[[妓女]])被劫殺。警察結案查明,[[巴基斯坦]]<ref>[https://www.eximclub.com.tw/innerContent.aspx?Type=Publish&ID=2922&Continen=1&Country=%E5%B7%B4%E5%9F%BA%E6%96%AF%E5%9D%A6 巴基斯坦],eximclub</ref>
青年Razaq Nadeem「因沒錢還賭債,殺人搶錢,先到元朗同樂街與首名受害人性交,完事後趁對方洗澡時從後箍頸[[勒死]]她,掠去1700港元及2部手機。之後再到大埔以相類手法殺害另外兩人,共掠去2200港元及1部手機,他犯案後即逃到[[澳門]]。」第四人是模仿犯案,另有兇手,亦被捕。
== 破案 ==
在第三宗案件中,遇害人的[[手提電話]]被兇手搶去。而該手提電機在案發後曾經被人使用,因此能夠憑藉通話紀錄,鎖定兇手為一名[[巴基斯坦]]裔青年,他於3月17日晚上在[[澳門碼頭]]被拘捕。他承認與首三宗的兇殺案有關,並且自稱犯案除了為了財物,亦因為覺得殺人時產生快感。
與此同時,警察證實第四宗案件的兇手為另有其人,而疑兇只是模仿首三宗案件的手法,試圖嫁禍于始作俑者。3月21日,該兇手在[[柴灣]][[漁灣邨]]住所被捕。
[[2016年香港|2016年11月3日]],其中一名兇手 Razaq Nadeem 在[[石壁監獄]]吊頸身亡,終年31歲。
== 社會反應 ==
*[[香港警務處]]:非常重視有關命案,並且設立熱線供予[[香港市民]]提供資料
*[[香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對修例容許「一樓二鳳」有所保留,認為修例或會破壞現有平衡。
*青鳥:建議性工作者在單位加設[[平安鐘]],並且建議當局批准「一樓二鳳」,使到性工作者能夠互相照應。
*[[紫藤 (組織)|紫藤]]:認為因為《[[香港法例]]》不承認性工作者是合法的職業,所以鳳姐們往往孤立無援,飽受歧視,導致她們遇事時不敢報警求助,壯大了罪犯們的膽色。
== 經過 ==
{| class=wikitable width=600
! 受害人 !! 藝名 !! 地點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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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明蘭(35歲) ||coco|| [[元朗]]同樂街22號2樓 || 2008年3月13日
|-
| 孫秀敏(30歲) ||bobo|| [[大埔 (香港)|大埔]]懷仁街25號2樓 ||rowspan="2"|2008年3月15日
|-
| 謝巧元(35歲) ||琪琪|| 大埔[[廣福道]]80號4樓
|-
| 譚小芬(27歲) ||amy|| [[北角]][[電氣道]]96號1樓 || 2008年3月16日
|}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