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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建设标协(China Association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n,CECS),是由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的专业性协会,是经建设部同意成立,民政部批准登记,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展历史==
协会组织机构代码:50000304-8,登记号:社证字第4058号。
前身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10月。1991年7月经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审查后,批准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名义注册登记。
经过40年的发展,本协会已成为在国内工程建设标准化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从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学术研究、宣贯培训、技术咨询、编辑出版、信息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业务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已同许多国际、地区和国家的标准化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组织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联合工程建设领域各方面力量,团结和组织全国标准化工作者,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反映会员诉求,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科学技术水平和标准化工作者的素质,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业务范围==
(一)宣传普及工程建设标准化知识;
(二)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制订工程建设推荐性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产品合格评定和推荐
(三)组织制定和管理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四)组织会员参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审查、宣贯及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接受委托,协助企业编制企业标准;
(六)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学术活动;
(七)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培训;
(八)编辑出版本协会会刊《工程建设标准化》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书籍、资料;
(九)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服务,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咨询、项目论证和成果评价。
(十)发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相关民间组织的友好往来。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一)维护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者的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意见和要求;
(十二)为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和政策建议。
==发展历史==
协会组织机构代码:50000304-8,登记号:社证字第4058号。
前身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10月。1991年7月经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审查后,批准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名义注册登记。
经过40年的发展,本协会已成为在国内工程建设标准化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从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学术研究、宣贯培训、技术咨询、编辑出版、信息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业务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已同许多国际、地区和国家的标准化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组织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联合工程建设领域各方面力量,团结和组织全国标准化工作者,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反映会员诉求,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科学技术水平和标准化工作者的素质,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业务范围==
(一)宣传普及工程建设标准化知识;
(二)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制订工程建设推荐性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产品合格评定和推荐
(三)组织制定和管理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四)组织会员参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审查、宣贯及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接受委托,协助企业编制企业标准;
(六)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学术活动;
(七)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培训;
(八)编辑出版本协会会刊《工程建设标准化》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书籍、资料;
(九)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服务,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咨询、项目论证和成果评价。
(十)发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相关民间组织的友好往来。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一)维护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者的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意见和要求;
(十二)为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