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八年(1513年)任督学北畿。
正德十二年(1517年)任四川按察司提学佥事,发布 [[ 《督学四川条约》 ]] 。
正德十四年(1519年)山东提学副使,继续提倡文教。
嘉靖九年(1530年)任兵部尚书。
嘉靖十二年(1533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呈 [[ 《遵宪纲考察御史疏》 ]] ,规定御史九项职责并颁行全国,遂使台政改观,朝野肃然。
嘉靖十三年(1534年)呈《请议南京外守备军权疏》,遂解除徐鹏举兵权。
嘉靖十五年(1536年)针对"团营废坠,兵制侵驰"之弊,呈《修养团营事宜疏》,提出改革措施。
== 为官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