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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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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受贿罪.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mg9.doubanio.com/view/subject/s/public/s5648446.jpg 原图链接][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603184/ 来自 豆瓣读书 的图片]]]
受贿罪严重影响 [[ 国家机关 ]] 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 [[ 财产 ]] 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基本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 [[ 职务 ]] 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 [[ 公共事务 ]] 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 [[ 行为 ]] ,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受 [[ 贿赂 ]] 这两种基本行为形态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①收受回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定。②斡旋受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定。 [1]
国家工作人员
故意
==参考文献==
[[Category:585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