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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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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 = 中国
| 别名 =
| 职业 = 法学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 <ref>[html 罗续 ],搜狐, 2014-06-27</ref>
''' 曹子丹 ''' (1929年— 2019年7月4日),男,汉族,出生于 [[ 湖南 ]] 永兴,当代刑法学家,国内刑法学奠基人 <ref>[http://www.5201000.com/TT787059692 当代刑法学家曹子丹 ],孝爱网, 2019-07-04</ref> [[ 中国政法大学 ]] 刑法学科开创者,1950年至1952年就读 [[ 北京大学 ]]
主编和参加撰写的著作有《刑法教程》、《犯罪构成论》、《刑法学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中国刑法实务全书》、《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国司法大辞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百科全书》、《我国犯罪原因研究综述》、《刑法学》等,翻译和审校的著作有《苏联刑法科学史》、《苏联刑法总论》等。其中,《犯罪构成论》是国家重点项目,1991年获 [[ 北京市 ]] 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光明杯"优秀著作三等奖。合撰的全国统编法学教材《刑法学》,1988年获国家教委和司法部优秀教材奖 <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EJASILJ30516C2P4.html 曹子丹教授简介及其学术思想 ],网易, 2019-07-05</ref> 。主持并执笔撰写的《培养应用型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经验》,1989年获北京市教育局优秀教育成果奖 <ref>[http://www.gerenjianli.com/mingren/05/d4d5827b74p9d42.html 曹子丹 ],名人简历网</ref>
2019年7月4日,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首任主任曹子丹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ref>[https://ishare.ifeng.com/c/s/7o3bpFWqZhm 90岁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首任主任曹子丹逝世 ],凤凰网, 2019-07-05</ref>
==人物生平==
1952年冬随院系调整到新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并提前毕业,留校任教
1955年至1959年由国家保送赴前 [[ 苏联 ]] 列宁格勒大学研究生院深造,师从苏联著名刑法学家米·德·沙尔戈罗茨基教授,专攻刑法专业,获副博士学位。
归国后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 [[ 教授 ]] ,曾讲授中共党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国刑法、苏东刑法、刑法专业外语等课程。
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曾任广西大学中文系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副会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中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等职。
2019年7月4日,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首任主任曹子丹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人物成就== 在多年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曹子丹教授进行了一系列的科研活动。自1979年以来,他主持和参与主持编撰的著作、教材、辞书共13部,与人合作或参与编撰的著作、教材、辞书共10部,翻译和校订的著作4部,撰写的论文约30余篇。其中,曹子丹教授与人共同撰写的《犯罪构成论》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法学重点项目,该书被同行誉为我国第一部研究犯罪构成问题的专著,是一部填补空白的力作, 并于1991年分别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光明杯”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三等奖。曹子丹教授参与撰写的第一本由教育部、司法部统编教材《刑法学》(高铭暄主编),1988年分别获得国家教委和司法部优秀教材奖。合作编写并参与审定的《中国预防犯罪通鉴》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重点项目,是第一部较全面、系统的在结合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阐明有关预防犯罪问题的巨著,该书于2000年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曹子丹教授作为分主编参与编写的《刑事法学大辞书》,于1995年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此外,由曹子丹教授主持总结并执笔撰写的《深化教育改革 着力培养应用型研究生》,于1989年获北京市高等教育局优秀成果奖。由于曹子丹教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突出贡献,自1993年起,曹子丹教授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ref>[https://teacher.zjut.cc/t819549/ 曹子丹老师的简历 ],中国政法大学</ref> ,并于2000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十周年校庆时被授予“元老教师”和“学校建设开创者”两个荣誉称号 <ref>[http://www.qsiedu.com/beishidakaoyan/xsxyjs/3965.html 北师大刑科院导师——曹子丹 ],勤思考研网, 2011-10-31</ref> ,中国老教授协会为其颁发了“老教授科教工作优秀奖” <ref>[http://cuplnewspaper.cuepa.cn/show_more.php?doc_id=2235465 刑法学———曹子丹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2017-05-16</ref>
'''主要学术论文'''
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强玩忽职守罪的研究;简论俄罗斯刑法中的共同犯罪;苏联刑法科学史;改革开放与刑法发展。
有的国家将吸毒规定为犯罪,主要理由是吸毒容易引发犯罪。但曹子丹教授认为,我国不宜将吸毒不宜规定为犯罪,因为吸毒者不是必然要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且,刑法的功能对吸毒的效应并不强,刑罚不能使吸毒者克服对毒品的依赖性。对吸毒者来说,不仅是教育改造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医疗治疗和心理矫正。但法律和社会不能对吸毒置若罔闻,对吸毒行为,应当禁止,并采取有效的戒毒措施;对于那些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吸毒者,可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
==画家==
曹子丹,湖南长沙人,七岁习画,十四岁随父入藏区。于湘潭师范学院美术系(现湖南科技大学美术学院)毕业后,考入英国伦敦大学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SOAS)人类学部艺术史与考古学系攻读硕士学位。主修方向:西藏艺术史(导师,英国皇家西藏艺术学会主席菲利普教授)、东南亚艺术史、中国古代艺术史,2005年获硕士学位后归国。2008年于拉萨拜勉唐派唐卡大师西藏大学艺术系丹巴饶旦教授为师,研习传统唐卡绘制。近几年来尝试使用西方绘画材料,从事新唐卡的创作。已发表论文7篇,出版专著2本,创作新唐卡30余幅。
2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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