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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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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像 = [[File:全国经济普查.jpg|缩略图|居中|[https://stc-new.8531.cn/assets/20181128/1543370555156_5bfdf73b159bb86432f1aa58.jpeg 原图链接]]]}}
[[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ref name="国家统计">{{cite web |url=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1808/t20180824_1618906.html |title=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accessdate=2019-11-21}}</ref>
==第一次经济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制定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对象和范围====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经费===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及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f name="江津网新闻频道">{{cite web |url=http://news.cqjjnet.com/html/2013-08/20/content_27508475.htm |title=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问答| accessdate=2019-11-21}}</ref>
==第二次经济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文件)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制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对象和范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ref name="中国经济普查">{{cite web |url=http://www.stats.gov.cn/ztjc/zdtjgz/zgjjpc/d4cjjpc/ggl/201807/t20180726_1612327.html |title=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accessdate=2019-11-21}}</ref>
==第三次经济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 号)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制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ref name="中国网">{{cite web |url=http://finance.china.com.cn/news/gnjj/20141216/2853822.shtml |title=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 accessdate=2019-11-21}}</ref>
===对象和范围===
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分别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根据普查安排,2017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2019年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ref name="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网">{{cite web |url=http://www.gov.cn/xinwen/2019-01/02/content_5354053.htm |title=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accessdate=2019-11-21}}</ref>
==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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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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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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