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334
次編輯
變更
中华环境奖
,無編輯摘要
[[中华环境奖]]为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促进[[中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中华环境奖]],该奖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励,评选的对象分布在各行各业、世界各地。评选的过程更是全面宣传环保、教育公众、向国际展示中国环保形象的过程。自2002年举办首届以来已有(以申报时间为序)[[鄂州]]、[[桂林]]、[[包头]]、[[杭州]]、[[西双版纳]]、[[天津]]、[[宝鸡]]、[[上海]]、[[南宁]]、[[晋城]]、[[宜昌]]等地获得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ref name="法规网">{{cite web |url=http://china.findlaw.cn/fagui/p_1/222659.html |title=关于转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环境奖奖励办法》的通知| accessdate=2019-11-16}}</ref>
==简介==
2007年为支持[[中国环保事业]],彰显企业在环保领域的社会责任,宝钢股份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捐赠50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中华环境奖”相关环保公益事业,以表彰为中国环保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同时,为表彰宝钢在环境保护中做出的优异成绩和对公益事业的支持,经“中华环境奖”组委会批准,特在奖项名称中冠以“宝钢”的名字。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的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对中华环境奖工作进行领导。该奖定位为中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中华环境奖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ref name="搜狐新闻">{{cite web |url=http://news.sohu.com/20070515/n250021954.shtml |title=宝钢向环保事业捐赠5000万元| accessdate=2019-11-16}}</ref>
==特点==
一、社会性。“中华环境奖”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励。强调社会广泛参与,单位、个人、集体都可以推荐,也可以自荐。 获奖候选者的照片和事迹在报刊和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五、严肃性。在评选活动中,严格按《中华环境奖评选办法》规定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果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在推荐材料中有严重失实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取消候选者的获奖资格;已经授奖的,撤消荣誉证书,追回颁发的奖金。
==奖项设置==
中华宝钢环境奖设两个级别的[[奖项]],围绕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传5个方面设立5个中华宝钢环境奖,每类奖项评选不超过五位获奖者,其中设不超过一个中华宝钢环境奖,奖金50万;其余为[[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每个奖金10万。中华宝钢环境奖实行分类申报、分类授奖。<ref name="人民网">{{cite web |ur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504/c70731-21363859.html |title=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启动| accessdate=2019-11-16}}</ref>
==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奖优秀奖==
{{#ev:youku|XNDQzODQ1MDIyNA|640|center}}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奖项]]
[[Category: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