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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沙条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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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1日,华沙条约组织正式解散。
==成立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世界战略格局雅尔塔体系的确立,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同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处于冷战的对峙状态。
条约有效期为二十年(到期可顺延十年)。该条约由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起草。同年6月4日,根据《华沙条约》第六条规定,华沙条约组织这一军事、政治同盟正式成立。华沙条约组织总部设在莫斯科,俄语、德语、波兰语、捷克语为官方用语。
==主要成员==
===成员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蒙古]]人民共和国
==机构设置==
华沙条约组织的组织机构有:
据1989年1月公布的数据,华约驻欧洲总兵力为357.3万人,其中指挥机关人员3.02万人,陆军及所属空军182.35万人,空防部队55.05万人,空军42.51万人,海军33.8万人。侦察联络和军校人员24.54万人,后卫部队14.63万人,民防部队3.41万人。
==主要职能==
《华沙条约》规定华沙条约组织的宗旨为:“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历史结局==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华沙条约组织两大国际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双方以冷战形式的军事对抗正式开始。
1991年2月25日,在布达佩斯召开的华约政治协商委员会非常会议决定从1991年4月1日起终止在华沙条约范围内所签订的军事协定的效力,废除华沙条约的军事机构。同年7月1日,华沙条约缔约国在布拉格举行会议,宣布华沙条约组织正式解散。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社会]]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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