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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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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地权''', [[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ref>[ ], , 2020-01-18</ref>
==口号提出==
中山先生从事革命活动,在海外的时间居多,本身又是受了欧美资产阶级教育的熏陶,所以,欧美进步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对他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大体上说来,他的土地思想早期主要是受米尔(John St,at Mill 1 806—1 876)、亨利·乔治(Hen ry乙“osge 1 839一1897)这个体系的思想的影响,中期主要是受达马熙克(Adosf Damaschke)单·威廉(W.Sehsarileis)这个体系的思想的影响,这一点很重要,却偏被许多人忽视厂;晚期则受到俄国革命的共产主义思想影响。可惜,这方面中山先生来不及详细具体的阐述便逝世了。我们仅仅是了解他提出的“以俄为师”这个明确而坚定的方[句罢了。
''' 早期思想'''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封建的土地关系成为它前进中的绊脚石,寸:是必然成为它的主要打击对象。十六世纪后期,英国已开始了土地国有化运动。著名的学者如斯宾塞尔(Thomas Spence 1750—1 814),他在“自由的正午”演讲中,便提出·了:土地是人类天赋的生存权,应归村镇或教区所有。到了米尔,认为土地私有不正当,地主独占地租是与社会的正义不符,主张把将来发生的地租没收归公。他们当时都是英国鼎鼎有名的学者,振臂高呼,影响至巨。其后,风靡一时的要算是亨利·乔治的学说了。.他的名著是1882年出版的《进步与贫困》。他认为: “土地是住所,是人类在其上取得全部需要的仓库。” “人人都有使用土地的平等权利,正如人人都有呼吸空气的平等权利一样。”①因此,他认为社会财富的增加,技术不断的进步,独占地租的不断上升,地主坐享其成,不劳而获,而工人却日趋困穷,实属极不合理,所以,认为土地的“私有是盗窃,地租是赃物”。主张没收全部地租,抽土地单一税。他比米尔激进。当时,他的学说在美国并没有受到重视。学者还讥他是“业余经济学家”。因为当时美国地广人稀,“土地恐慌”还不感到严重。可是,大西洋彼岸的英国却全然不同,那里“土地恐慌”严重。圈地运动的高潮虽已过去,人们余悸未消,大家对土地问题如何来.解决,极度关心,因而亨利·乔治的学说受到重视。正如马克思·比耳(M.Beer)说的:“八十年代英国社会主义运动的领袖,有五分之四受过亨利·乔治学说教育过的。”孙中山先生是赞赏亨利·乔治的学说的。1911年,中山先生在关于社会主义的演讲中,在介绍亨利·乔治的学说中说道:“他.曾著一书名为《进步与贫困》,其意以为世界愈文明,人类愈贫困,盖于经济学上均分之不当,主张土地公有。其说风行一时,为各国学者所赞同。其阐发地价税之理由,尤为精确,遂发生单一税社会主义之一说”。①又说:”亨利之学说,深合于社会主义之主张,而欲求生产分配之平均,亦必先将土地收回公有。”②不仅如此,孙中山先生还将马克思与亨利·乔治相提并论,他指出:“亨氏(指亨利·乔治)与麦氏(指马克思)二家之说,表面上似稍有不同之点,实则互相发明,当并存者也。世界地面本属有限,所有者垄断其租税……据社会主义之经济学理,不应为个人所有,当为公有,,盖无疑矣。亨氏之说如是。麦氏之说,则专论资本谓资本亦为人造,亦应属于公有。” “综二氏之学说,一则土地归于公有,一则资本归于公有。” “社会主义家则莫不主张亨麦二氏之学说,而为多数工人谋其生存之幸福也。”③但中山先生认为马克思“只见到社会进化的毛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所以,马克思只可以说是一个‘社会病理家'。”并说: “我们讲到民生主义虽然是很崇拜马克思的学问,但是不能用马克思的办法到中国来实行。”④……综此而言,孙中山先生站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的立场,对亨利·乔治的学说全般接受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则尚持批判的态度.这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如此,中山先生仍不愧是伟大的民主主义先行者。因为他极力向西方吸收解放思想,又看到西方社会必须从资本主义梏桎下解放出来,因此必然产生中国民主派对社会主义的同情,产生他们的主观社会主义。”
''' 中期思想——受达马熙克的影响'''
[[达马熙克]]博士(Dr Adosb Darflasela ke)是德国人。德国在十九世纪末,即欧战发生前三四十年,工商业的发展速度极为惊人。这时,财富大量集中,人口涌入都市,地价暴涨,土地问题因之日趋严重,于是相应地产生了一批急进的土地改革运动思想家。他们对土地私有权实行愈来愈多地限制,企图使土地私有制度逐渐消灭于无形一达马熙克的信徒,,对中国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则为单·威廉博士(W.Sehsameis)。他原在德国任达马熙克的秘书。1 885年来华,曾任德国驻广州领事馆的通译,1898年任德国胶州湾租借地行政委员,著有“胶州之管理”一书为之制定“土地行政条例”,他将达氏土改理论在胶州湾大力推行。1924年,单·威廉奉中山先生电召南来广州,任广州市政府的顾问。他曾经亲手起草了土地税原则、登记条例等,这便为后来国民党的土地法奠下始墓。①当时,单·威廉在J“州主张地价税采用高税率,因根据经济理论, “地税贵,地价趋廉,生产趋于发展”。所以,他提出以地方货款平均利率即10甲。为税率。中山先生与廖仲恺则主张轻税。以免阻力过大,赞成1甲。税率。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中山先生对实行“平均地权”所采取的措施,比达氏。单·咸廉的还要和平。
''' 晚期思想——向[[苏联]]学习'''
中山先生是非常崇拜[[马克思]]的,他在著作中多次地推荐他。他曾说:“现在研究社会主义的人,也没有哪一个不是崇拜马克思做社会主义中的圣人。②”这样,才产生他,“以俄为师”的崇高思想。所以在1923年1月发表了“孙文越飞宣言”,指出中国革命的中心任务是争取中国的独立与统一,苏联人民将予以真诚的援助。
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思想,自1905年提出来以后,在整个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延续了一个半世纪,在大陆、在台湾,在不同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是令人景仰的。 (作者:魏万,《团结》总第20期)
 
==如何理解“平均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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