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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治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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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家事件===
由[[賴聲川]]製作的國慶晚會搖滾音樂劇《[[夢想家]]》,高達兩億三千萬元的費用引發爭議。2011年11月18日在各方壓力下書面請辭核准。夢想家實際花費細目及金額,由於在爭議發生當時尚未結案,無法在一時之間公開給外界公評,後來文化部在標案結案後將相關檔案公布於網站。丁乃竺則表示總統大選後才會說明花費細節,她表示 「 我們仍選擇沉默,因為台灣一碰到選舉期間,很多事件言論是會變調的,等待選後,一定會詳加說明,把我們的製作、預算內容都公開,聆聽大家意見<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1111900184.html 丁乃竺:選後說明 檢調資料解夢]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1121040822/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1111900184.html |date=2011-11-21 }}</ref>。」2011 。2011 年11月2日,因[[馮光遠]]在臉書發起「我們一家都是人渣」活動,強烈抨擊在兩日之內耗費政府新臺幣兩億三千萬元的舞臺劇《夢想家》,消遣文建會偏愛之導演賴聲川。且馮光遠在臉書上批評夢想家招標過程不公開,批評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2013年,盛治仁在卸任後提起毀謗告訴。[[臺灣高等法院]]於2014年8月12日,依公然侮辱罪判馮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二萬元定讞。但馮光遠表示,雖然可以易科罰金,馮光遠拒絕以易科罰金方式抵免拘役,自稱:「繳錢了事不是我的風格,如果一個人因為講實話就得關他個20天,進去就是了」。另外民事告訴馮光遠亦敗訴確定,判賠三十萬。盛治仁對此表示:「台灣的媒體和公共論壇討論事情的方式,尤其在選舉期間,事件真相往往在第一時間無法釐清,只能透過後續的司法調查或訴訟去還原真相或尋求公道」、「「夢想家」的事情,從第一天跟社會大眾的說明開始,就是事實的真相,迄今也完全沒有改變,當時卻被嚴重抹黑。可是如果連這樣明確的指控都能成為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難怪我們一般民眾對於絕大多數自己未涉入的事情都無法了解,因為總是有兩種說法存在,一個是事實,一個是言論自由。」、「許多人面臨類似情況,多數覺得事情既然發生,就是自認倒楣或息事寧人,為自己圖個清靜,但卻是變相鼓勵不負責任的言論持續發生。我希望更多人面對此情況時,能選擇勇敢地面對,願意到法院將是非談清楚。至少能夠讓毫無根據的說法,必須在法律面前交代當時言論的基礎何在。越多人願意這樣做,就越能制約無根據的抹黑與指控,或是侮辱性的言詞充斥於社會。」<ref>[https://www.facebook.com/udnip/posts/758346634231840 盛治仁/一個是事實,一個是言論自由…2014/08/19民意論壇名人堂]</ref>
控告馮光遠的司法訴訟結束後,在2016年12月3日,盛治仁撰寫公布了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的籌備始末。從接任背景、標案設計、演出精彩度、經費編列、審計部報告、到籌辦過程面對的困難,都做了說明,供外界參考並檢驗。<ref>[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7%9B%9B%E6%B2%BB%E4%BB%81/%E5%9C%8B%E6%85%B6%E6%99%9A%E6%9C%83%E5%A4%A2%E6%83%B3%E5%AE%B6%E9%9F%B3%E6%A8%82%E5%8A%87%E7%B1%8C%E5%82%99%E5%A7%8B%E6%9C%AB/1350451121645329 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籌備始末]</ref>